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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沭阳:管好“人、财、物”夯实村级善治根基
    2016-01-29 10:08浏览次数 来源:未知 作者:组织科
    近年来,沭阳县积极探索村级治理新途径,立足管好村(社区)“人、财、物”,有效地夯实了村级善治根基。]
    管好“人”。相继出台了《村(社区)干部行为规范(试行)》和《关于严格村(社区)干部选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》。既从岗位职责、行为规范、实施与监督以及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理等方面,对村干部的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。又明确了村(社区)干部选用标准,即要遵循“五必须”和“五不用”规定,切实提升村(社区)干部服务能力与水平。
    管好“物”。出台《关于开展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规范提升年活动的通知》,建立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度,重点从硬件设置、机构挂牌、管理使用等三个方面予以规范,并配套出台《观摩考评细则》,定期组织观摩评比,实施过程性推动,打造坚强活动阵地。
    管好“财”。出台《沭阳县村(社区)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机构设置和职责、资金的管理、资产的管理、资源的管理、“三资”档案的管理、责任处理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,确保村级资金管好用活,资产稳步增值,从而保障村级党建活动开展。 (责任编辑:组织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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